关于做好东华大学二级教代会、工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来源:王群发稿时间:2017-02-23浏览次数:1447

东大工字20142

关于做好东华大学二级教代会、工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东华大学各部门二级教代会、工代会至2014年已任期届满。经工会常委会讨论决定各部门工会本学期五月中旬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部门工会换届选举工作须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精神,进行部门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对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二级教代会、工代会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

1、代表的条件:

1)本校在职在册教职工(工会会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大局意识,关心学校事业发展,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一定成绩;
3)热心群众工作,乐于为教职工群众服务,善于倾听并表达职工群众意见和呼声,受到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议事能力,能较好地履行代表职责。

2、代表产生的办法:

(1)教职工人数较少(一般在60人以下)的学院(部门),

建立由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2)教职工人数超过60人的,一般召开代表大会,代表名

额一般应当占教职工总数的30%~50%,但不得低于30人。

(3)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同时又要体现以教学、科研

骨干为主的特点,教学、科研人员代表占代表总数的70%以上,


高级职称代表与本单位高级职称人数所占比例相对应,非学院部门可降低高级职称比例,代表应有一定比例的青年和妇女教职工代表。

(4)教职工代表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根据部门工会按比例

下达的代表名额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必须获本部门半数以上教职工的同意才能当选。

二、部门工会委员的条件、名额及产生办法:

1、部门工会委员的条件:

除符合代表条件外,能认真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理论,热爱工会工作,甘于奉献,清正廉洁,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能较好地行使工会维权的基本职责,在教职工中具有一定威信。二年半内退休者原则上不再担任学院工会委员。
 2
、部门工会委员的名额:

工会会员数不满50人的可以选举委员3至5人;会员数

50人至100人的可以选举委员5人;会员数100人以上的可以选举委员7人;会员数200人以上的可以选举9-11人。

3、部门工会委员产生办法:

1)由各工会小组酝酿推荐候选人,部门工会汇总后,再听取各工会小组意见,最后由部门工会扩大会议协商,提出委员候选人,报校工会和党总支。

2)党总支、校工会审核各部门工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3)召开部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选举办法,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产生新一届部门工会委员会。

4)部门工会委员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数1名。

5)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数必须超过三分之二应到人数。因故不能出席选举投票的代表,可委托其他代表投票,但必须填写委托书,一名代表只能接受一名委托人。

(5)部门工会委员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

当选。获得过半数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由此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应以得票多者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少于应选人数时,不足人数可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再行选举产生。若仍选不足则不再重选。


三、审批办法及分工:

新一届部门工会委员会选举后将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一并形成报告,党总支盖章报校工会审批。

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各一名;委员由三人组成的只设主席一名。委员按组织宣传、文体、女工、生活、青年等项工作进行分工。

四、日程安排及要求:

1、部门双代会换届选举工作在2014年3月20日至2014年5月20日期间内完成。

2、双代会是加强工会建设,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动员全体工会会员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确保顺利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中国教育工会东华大学委员会

2014/3/20



报:校党委

送:各党总支

发:各部门工会、校工会组织宣传部、工会专职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