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关于“要因地制宜地组织教师休养”的精神,落实国家教育部和中国教育工会《关于加强教师休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现对我校工会组织教工暑期休息休养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进一步认识做好教工休养工作的重要性。组织教工暑期休养是依法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为教师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和科教兴国、教育优先的战略,是落实民生工作的具体体现。
学校工会开展教工休养,以组织“休息、休养、休假”活动为主,利用暑期组织好教师的休养工作,为教师提供一个满意的休息休养休假条件,有利于广大教师调节身心,恢复体力,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丰富阅历,对培养下一代教书育人工作,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是十分有益的。要在休息休养休假活动中寓教于乐,通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为塑造师德师魂,提高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创造条件。
教工休息休养是教师的福利事业,也是学校工会工作中的一个服务窗口和载体,各级工会务必加强领导和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使休养工作真正成为工会服务教工的一个品牌。
二、我校教职工休息休养活动的改革和操作办法:
1、改革的目的:让更多的教工参加到休息休养活动中去
2、本办法只适用于在岗在编的教职工。
3、改革的基本做法:
(1)取消休息休养原有的名额分配办法,通过建立个人休息休养经费虚拟账户和个人虚拟账户金额累计、制定封顶数额,既做到基本公平,又能达到鼓励教职工参加的目的。
(2)教职工申请休息休养,首先使用个人虚拟账户中的费用,超过部分由休养员个人交费,个人虚拟账户一次休息休养未使用完的,可以积累。
4、2012年教职工休息休养个人虚拟账户的经费确定:
(1)2008年至今(含2008年)未参加休息休养的,今年个人虚拟账户初始金额为:1000元;
(2)2009年至今(含2009年)未参加休息休养的,今年个人虚拟账户初始金额为:800元;
(3)2010年至今(含2010年)未参加休息休养的,今年个人虚拟账户初始金额为:600元;
(4)2011年至今(含2011年)未参加休息休养的,今年个人虚拟账户初始金额为:400元;
(5)2011年参加休息休养的,今年个人虚拟账户初始金额为:200元;
5、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当年文件及学校财务预算情况,每年四月底为在编在岗教职工个人休息休养虚拟账户加入当年费用。
6、个人虚拟账户累计封顶数:3000元;达到3000元后将不再累计。
7、当年义务献血者将奖励休息休养费1000元进入个人虚拟账户。
8、所有虚拟账户中的休息休养费用均不得提现,离职离岗和退休的取消个人休息休养虚拟账户。(离职离岗的在办理离校手续后立即取消,退休职工当年十二月底前取消)
9、其他问题:
(1)因个人原因退团引起的机票及火车票等损失,在本人虚拟账户中支出,不够部分教职工另行交费。
(2)教职工需签订休息休养承诺书后方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3)教职工参加休息休养以报名时间为优先,报满为止。
(4)教职工休息休养虚拟经费只能用于教职工本人的休息休养。
(5)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休息休养未能成行而造成损失的,不扣虚拟账户中费用。
(6)教职工报名参团要认真考虑,谨慎选择,若选择后组队结束再提出不参加者,扣除当年的进入个人休息休养的补贴费用。
注:本意见从2012年起执行,以往有关休息休养工作的意见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