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为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筹备和召开。教代会设立执行委员会,在教代会闭会期间,行使教代会职权。执委会成员由主席团成员、教代会代表团团长、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校工会委员会委员中的教代会代表组成。教代会闭会期间,执委会会议由校工会负责召集。

    教代会设立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提案的审核、立案及再审工作,并会同校工会共同做好提案的处理工作,包括提案的落实、反馈和评优。

    提案的征集工作由校工会负责,提案一般在教代会网上提案系统撰写、附议。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二十个工作日至教代会召开首次全体会议时征集的提案为大会提案,其他时间征集的提案为休会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