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群众体育先进集体标准:
1、组织参加校教工运动会并取得较好成绩;
2、组织教职工参加校及市教工七运会等比赛及体育活动;
3、部门工会经常开展体育活动及比赛。
二、评选群众体育先进个人标准:
1、参加校及市教职工运动会或体育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2、经常参加体育锻练及活动;
3、对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发挥积极作用。
三、评选群众体育突出贡献奖(个人):
1、参加校及市教工七运会或体育比赛并取得优秀成绩;
2、组织或指导教职工开展体育活动或训练。
东华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东华大学工会
东华大学体育部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