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4上海市民文化节“长风杯”新上海人歌手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4-09-04浏览次数:603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宣教部、工人文化宫:

      为了庆祝建国65周年,大力颂扬伟大祖国的发展成就和工人阶级的时代风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增进广大职工群众对实现中国梦的强烈共识,抒发职工爱国情怀,在全社会进一步唱响“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时代主旋律,上海市民文化节指导委员会将举办以“中国梦、劳动美”为内容的“长风杯”新上海人歌手大赛,市总工会作为上海市民文化节指导委员会主要成员之一,由总工会宣教部、上海市群众艺术馆、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等共同承办此项活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各级工会组织精心组织、选拔优秀歌手参赛。

附件:2014上海市民文化节“长风杯”新上海人歌手大赛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宣教部

                                                                               2014年8月25

附件:

                         2014上海市民文化节“长风杯”新上海人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工人文化宫、文化馆: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上海市民文化节指导委员会、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上海市群众艺术馆、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卫视中心、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局、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等

媒体支持:上海新闻晨报社区传媒有限公司、劳动报、土豆网、搜房网

二、参赛对象及报名办法

(一)参赛对象

凡在本市生活、学习、工作、创业的新上海人,包括外国友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以身份证为准)均可报名参赛,专业艺术团体的声乐表演人员和专业院校的声乐教师除外。

(二)报名办法

本市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可选拔若干名歌手直接参加全市复赛,推荐歌手报名表请于9月20日之前报送长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群文部(枣阳路251弄100号2号楼310室;联系电话:6286135262862187;传真电话:62456213;联系人:徐老师、毛老师、张老师、蒋老师、陆老师;电子邮箱:xshrgsds@126.com)。

市总工会咨询热线:63232646;联系人:高国强、宋昶

(三)参赛选手须统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

三、比赛日程安排

10月10至12日在上海国盛生活广场(大渡河路452号)举行“长风杯”新上海人歌手大赛复赛(时间另行通知);10月25日举行半决赛;11月7日在上海电视台决赛。

四、比赛规则

1、参加复赛选手要求:一分钟自我介绍(沪语与家乡方言结合);演唱参赛报选歌曲(中文歌曲)。

2参加复赛、半决赛、决赛歌曲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复赛和半决赛参赛曲目不能重复。

3参赛时长和人数要求:参赛选手报选歌曲演唱时长不超过5分钟。

4参赛伴奏要求:音乐伴奏带必须是CD格式,或者自备伴奏乐器。

5、原创歌曲创作要求:围绕歌赛主题,以反映新上海人生活、工作、学习和创业为素材,旋律上口、易于传唱,词和曲均无版权争议。演唱原创歌曲优秀的,经评委评审酌情给予加分。

五、比赛奖励

1、本次歌赛设金、银、铜奖以及原创歌曲创作奖、风采奖、潜质奖等;设优秀组织奖、组织奖等,凡获奖歌手将颁发相应的奖金、奖杯和证书。

2、本次比赛金奖10000元、银奖5000元、铜奖3000元、原创歌曲创作奖2000元、风采奖2000元、潜质奖1000元,奖金个税由获奖者自理。

3、凡获奖歌手一年内参加由组委会组织的三场公益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