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浦东新区教育工会
协办单位:上海市教育工会中国象棋协会
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三、比赛时间:2016年 5月 7--8 日
四、比赛地点: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枣庄路998弄1号)
五、参赛单位及分组组队方法
1、各高等院校由院校工会组成参赛队,普教单位由各区(县)教育工会组成参赛队,直属单位由单位工会组成参赛队。
2、参赛单位分组
高校A组:教职工人数超过600人(含600人)的高等院校
高校B组:教职工人数少于600人的高等院校
普 教 组:区县教育局、中职联
直 属 组:直属机关单位
3、高校A组和普教组:每队3名运动员。高校B组和直属组:每队2名运动员。各队可设领队1名,教练1名。
4、具体分组名单以附件为准。
六、运动员参赛资格
1、各参赛单位在职在岗、在编在册、身体健康的上海市教育工会会员(以报名截止期为准),均可报名参赛。
2.博士生导师、特级教师、正副书记校长报名时凭有效证明复印件,年龄放宽至65岁。
3.各参赛单位必须严格把关,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负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违规并查实,将根据第八届教工运动会有关规定处理。
七、竞赛规程细则
1.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制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
2.采用积分编排制。根据报名人数,进行5-7轮比赛。
3.每轮每方30分钟包干制,超时判负。每轮比赛迟到10分钟作弃权论。
4.同一队选手在最后一轮均不回避。
5.提议自然限着
1)凡是出现有杀对无杀的局面,而无杀方发现自己用时不多而且对方不同意提和时,方可提议自然限着。
2)提议自然限着必须在自己用时内提出,提议方不得撤回提议。
3)经裁判停钟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自然限着(30回合)。
4)任何一方只有两次提议自然限着的机会。
6.争议处理
1)比赛发生任何有争议的情况,必须提请裁判员裁定。
2)裁判员在发现运动员提出申请时,应及时停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3)如果运动员自行采取停钟、搅乱棋盘或者其他任何影响比赛的动作,将由裁判员裁定处理或者处罚的结果。
八、报名和参赛办法
1、运动员报名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工作证、上海市教育工会会员证的复印件(缺一不可),并提交本人近期彩色报名照电子版(文件名为“姓名.jpg”,照片尺寸为3×4厘米,文件不大于100k)。经审查符合参赛条件者由比赛竞委会统一发给《参赛证》,持证参赛。
2、运动员参赛时必须佩带参赛证,并携带身份证、上海市教育工会会员证原件以备抽查。若抽查不合格或者未携带以上证件原件,未参赛者不得参赛,已参赛者取消比赛成绩。报名单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因故缺席者作弃权论)。未经报名的选手,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参赛。
3、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请各参赛单位填写《上海市第八届教工运动会中国象棋比赛报名表》,于 4月 17日(星期日)之前用电子邮件将电子版报名表作为附件发送至本次比赛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纸质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于领队会议召开之前送交本次比赛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5、领队会议
时间:2016年4月21日周四下午2:00
地点: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园内可停车)
地址:枣庄路998弄1号多功能厅
九、计分与奖励办法
1、本次中国象棋比赛按高校A组、高校B组、普教组和直属组各取团体前八名计分,依次为27、21、18、15、12、9、6、3计入第八届教工运动会团体总分。
2、根据个人积分多少排列名次,多者列前。如积分相等,依次比较对手分、胜局、直胜、犯规、后走局数,以此类推而区分名次。如果依然无法区分,则名次并列,同时无下一名次。
3、如果参赛运动员为单数,凡轮空者的成绩按胜局计分,其对手分按有分棋手中的最低得分处理。
4.团体成绩以个人名次相加为总分,低者列前。总分相同则以个人名次最高者列前。
5、高校A组和普教组不足3人的单位不计团体成绩。高校B组和直属组不足2人的单位不计团体成绩。
6、高校A组、高校B组、普教组和直属组各组中参赛队少于10队时,取参赛队数减一计分;报名运动队不足4队时,取消该项比赛。
7、高校A组、高校B组、普教组和直属组各组的团体和个人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其中,团体比赛前三名授予奖杯,第四至八名授予奖牌。
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上海市第八届教工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十一、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地 点:浦东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 址:枣庄路998弄1号401室
邮 编:200136
联系人:赵骏
手 机:13918221452
电 话:50758778-8413
邮 箱:zhaojun98@qq.com
上海市第八届教工运动会
中国象棋竞赛委员会
2016年 3月16日
附件2:《上海市第八届教工运动会中国象棋比赛报名表(高校A组、普教组)》
附:象棋比赛及领队会议地点交通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