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教职工运动会奖励办法(修订)

来源:李磊发稿时间:2016-03-23浏览次数:1992

(202048日东华大学第十八届工会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鼓励部门工会组织教职工和激励教职工积极参加校运动会,对参赛成绩较好的团队和个人按以下类别和标准进行表彰。根据《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和《东华大学教工运动会竞赛规程》,教职工比赛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均取前八名计分并进行奖励,奖励范围不超过参赛人数和队伍数的2/3。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励类别与标准:单位:元

项目类型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个人项目

200

170

150

140

130

120

110

100

集体项目

(含团体操)

/

100

85

75

70

65

60

55

50

团体成绩

3000

2400

2200

2000

1800

1600

--

--

优秀

组织奖

团体成绩的第7-10名为优秀组织奖,奖励标准1200/部门。

二、操作办法

校工会根据体育部提供的比赛成绩公告和各类评选结果发放奖励,个人项目由校工会按获奖名单制表发放;集体项目(含团体操)由部门工会制表发放;团体成绩和优秀组织奖由部门工会制表发放奖金或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