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群众体育工作的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和激励广大师生员工积极组织、参与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提高身体素质,经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商议决定评选、表彰2015年度为繁荣校园体育文化做出突出贡献的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和突出贡献奖(个人)评选
(一)表彰名额
1、教职工先进集体:以部门工会或教职工体育协会为单位评选,总名额不超过8个。
2、教职工先进个人:本校教职工,以部门工会为单位评选,评选名额为会员数的1%。以教职工体育协会为单位可推荐1名,总名额不超过5个。
3、教职工突出贡献奖(个人):视具体情况评选若干名。
(二)评选条件
1、教职工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分工会群众性体育工作,能认真研究、步署、实施健身活动计划,并带领教职工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
(2)重视对体育锻炼的宣传、报道工作,强调健身活动对学习、工作、生活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教职工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
(3)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和体育活动。教职工参与率高、成绩突出;
(4)经常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开展具有一定特色的体育竞赛或体育活动,形式多样,教职工参加活动踊跃,积极性高且锻炼效果好。
2、教职工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群众体育工作,是群众体育工作的组织者或积极参与者;
(2)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在代表学校对外参加体育竞赛或在学校组织的各种体育竞赛和体育活动中成绩突出;
(3)积极开展群众体育工作,参与学校全民健身活动计划,推动各项体育活动的开展。
3、教职工突出贡献奖(个人)评选条件
(1)热心全民健身公益事业,积极推动群众性体育社团建设;
(2)在组织、指导或参与教职工体育活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先进集体由各部门工会或体育协会提出申报,并填写先进集体申报表。
2、先进个人、突出贡献奖(个人)由各部门工会或体育协会推荐候选人,并填写先进个人、突出贡献奖(个人)申报表。
3、各类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4月19日前报送纸质文件到校工会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至xghbgs@dhu.edu.cn。
(四)表彰和奖励办法
1、2016年5月召开的学校运动会开幕式上统一表彰。
2、先进集体颁发“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奖牌和奖品,先进个人颁发“群众体育工作先进个人”证书和奖品,突出贡献奖颁发“群众体育突出贡献奖” 证书和奖品。
二、学生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
(一)表彰名额
1、学生先进集体:以学院分团委或学生体育社团为单位评选,总名额不超过12个。
2、学生先进个人:本校学生,以学院分团委为单位推荐评选1-2名;以校级运动队为单位推荐评选1-2名。
(二)评选要求
1、学生先进集体评选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申报者:
(1)积极组织学院学生开展东华大学群众体育活动,认真参与“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并在校内产生一定影响力。比如:组织学生参与校运会、本科生及研究生体育节等学生体育活动;鼓励学院学生参与体育类社团;推荐优秀个人参与校级及校级以上体育比赛等。
(2)学院在2015年度组织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体育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包括校级及以上体育活动中获得团体成绩、校级及以上体育活动中获得个人成绩。
以体育社团为单位申报者:
(1)制度建设:提供章程和各类管理文件等相关材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我校办学方向,遵守校规、校纪,坚决抵制有损我校形象与利益的活动;能以社团章程为准则,开展相关活动,不开展章程规定以外的任何活动;积极配合学校、学院的工作。
(2)组织运行: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各部门分工细致,责权明确,工作开展积极并富有成效;提供会议、培训记录等相关材料;账目详尽、真实,各笔账目做到来源、去向明了。
(3)社团规模:提供会员花名册、指导老师名册等相关材料。
(4)活动情况:提供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会议、竞赛、考察、交流等)的相关材料;活动前有详尽的活动计划及预算方案,并能按其具体实施;活动组织有条理,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活动宣传手段行之有效,宣传力度大,影响范围广;活动现场秩序良好,组织者能够充分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活动后能及时收集反馈信息,总结得失并指导今后工作进一步完善。
(5)实践效果:1)会员内部交流:能经常召开例会或座谈会并与会员进行沟通,了解会员对本社团工作的看法及要求;能积极组织会员开展活动,挖掘会员潜力,使会员的个性、特长得到充分的展现和发挥;会员对所在社团有详细的了解,并对所在社团有良好的评价。2)对外联系:能够与其它相关学校社团进行交流、探讨、并保持密切联系;与社会保持适当联系,了解当前社会所需人才模式,指导人才培养方向。3)提供媒体宣传或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
2、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1)学院分团委推荐者:
积极组织、参与2015年度学校及学院学生群众体育活动,如体育节、运动会等,并取得较好成绩。
(2)校级运动队教练推荐者:
在2015年度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活动中获得佳绩,并符合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方面表现良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的记录。2)积极、按时参加训练,在训练中认真、刻苦,并能高质量地完成训练任务。3)集体项目的运动员必须为本队的主力队员,个人项目的运动员比赛成绩达到上海市高校冠军水平。4)学习成绩优良,没有考试作弊和违纪行为,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5)比赛成绩突出,所参与的个人项目获得名次;团体项目中获得名次且个人成绩在团队中名列前茅。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先进集体由学院分团委、学生体育社团提出申报,并填写先进集体申报表。
2、先进个人由各学院分团委和校级运动队教练推荐候选人,并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
3、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材料请于2016年4月19日前报送纸质文件到校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13室),同时电子版发至tuanwei@dhu.edu.cn(邮件主题:“2015体育评优”)。
(四)表彰和奖励办法
1、2016年5月召开的学校运动会开幕式上统一表彰。
2、先进集体颁发“群众体育工作先进集体”奖牌和奖品;先进个人颁发“群众体育工作先进个人”证书和奖品。
备注:评选委员会由东华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全体委员组成
特此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度东华大学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