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废工会经费购买仪器设备及家具等资产的决定

来源:王群发稿时间:2016-03-01浏览次数:1073

    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2016年财务预决算会议精神,工会资产管理可根据同级行政相关规定执行。为进一步规范对工会设备及家具报废处置,经与资产管理处协商同意,对用工会经费购买的拟报废的设备及家具等资产由校工会委托资产管理处,根据《东华大学仪器设备及家具报废处理实施细则》(东华资产[2014]5)的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报废的仪器设备及家具等资产委托资产管理处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教财函[2013]55号)的规定,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处置。鉴于处置过程中评估、拍卖等需支付相关费用,而工会报废资产较少,单独处置可能会出现入不敷出,故交由资产管理处纳入学校统一负责处置,不再单独计算工会资产的处置损益。


(此决定于20151224-28日邮件形式在工会常委会及经审委员会范围内征求意见无异议。)



校工会

201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