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征集的通知

来源:李磊发稿时间:2017-11-29浏览次数:1810

各代表团团长和各位代表:

校第届教代会暨第十八届工代会第次会议将于20171212-1219召开根据关于印发《东华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意见东华委20146的通知精神,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开始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为20171211日,超过规定截止时间收到的提案,将作为大会闭会期间的提案办理。

、提案的范围

(一)提案的内容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

(二)凡属于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作为提案:

1有关本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本校管理工作、改革措施和教育事业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本校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产业、后勤及其它行政工作;

4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5教职工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三)下述问题不得作为提案:

1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问题;

2纯属党、团事务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的事务问题;

3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4各学院、部、处、室、直属单位的内部问题。

(四)凡是代表提出的不列为提案的问题,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后认为有一定意义的,可作为建议,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转交有关方面研究处理。

三、提案征集要求

1请各代表团按提案征集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代表酝酿提案,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2教代会代表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订提案前应深入了解校情民意,集思广益,认真撰写提案。

3提案的格式要求一事一案。每个提案须有1位代表为提案人,2位及以上代表为附议人。每项提案应包括案名、事由及建议三部分,提案力求建立在一定的调研基础上,观点清晰,内容翔实,建议措施力求具体可行、妥善得力。

四、提案递交须知

1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和处理仍采用网上电子提案系统请各位代表在提案的征集时间内登陆校园网“数字化校园信息门户”进入“教代会提案系统”,务请仔细阅读《提案系统用户须知》,并按操作要求,在网上完成提案的撰写、递交和附议

2各代表团团长履行代表职责的同时,在1212负责完成对本团代表的提案进行初审。

  

  

第十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7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