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华大学2018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的通知

来源:李磊发稿时间:2018-05-22浏览次数:2141

各位教职工:

    为依法依规做好学校2018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更好地关心、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休养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75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835号)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经校疗休养工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校2018年教职工疗休养贯彻落实方案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经费标准及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组织教职工假期休养活动的通知》(东大工字﹝20153号)。

二、疗休养经费不含景区费用(包括门票)。如需,按自愿自费原则,由领队、休养员和旅行社共同商定。

三、不允许携带家属及其他人员参加疗休养。

四、关于组织报名参加疗休养的安排和相关时间节点:

1522-- 61日,教职工网上选择休养点并确认。请申请疗休养的教职工务必在工会信息服务平台上核对、补充或修改个人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将是暑期疗休养期间的唯一联系方式,确保能及时联系到。

261-- 66日,校工会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数不组团的休养点进行调整,通知已报名但未能成功组团的教职工重新选择休养点;

365-- 610日,依据航空公司机票提前订位的需要,已报名组团成功的教职工,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交纳自费部分的休养费用(景区费用除外)。可采用现金或转账到工会账号,转账务必备注姓名和休养点,并及时工会确认。(账户名:中国教育工会东华大学委员会,账号:455970587747,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长宁支行)。

    希望各位教职工522日起至61日前登录“东华大学数字化校园信息门户”页面点击“工会系统”及时查看个人虚拟账户余额、各休养点信息,并按相关时间节点和自己的意愿并结合身体健康状况,积极做好休养点选择等相关事项,积极参加疗休养,保障自己的疗休养权益。


特别提醒

12018年底前退休的教职工疗休养虚拟账户余额必须在今年暑期疗休养活动中全部使用完毕,目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可以到校工会网站(http://gh.dhu.edu.cn)“下载专区”下载《东华大学2018年退休教职工暑期疗休养登记表》,并于61日前将表格填写好后发到校工会邮箱xghbgs@dhu.edu.cn即可完成报名。

2、一旦组团成功,原则上不再受理退团、换人、换团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疗休养活动的,由本人承担退团造成损失的费用。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7792220*16;邮箱:xghbgs@dhu.edu.cn

校工会

                               201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