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华大学及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四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李磊发稿时间:2023-11-16浏览次数:93

各二级单位工会、妇委会: 

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四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第三届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沪教妇〔2023 〕号),现组织开展东华大学及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四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活动。

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系统第十四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

(一)评选范围

男女双方都在教育系统工作满五年以上,且连续婚龄达10年及以上的夫妻。需曾获得过东华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称号。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

3、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参与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科创中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在身边女性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家庭和谐。夫妻携手,互帮互学,敬老爱幼,科学育儿,邻里和睦,乐于助人,积极参与学校及社区的公益事宜。

5、曾获得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的不再参加评选

二、教育系统第三届最美家庭(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

(一)评选范围

女方仍在教育系统工作且男方仍在职在岗,曾荣获“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称号的家庭。

(二)评选条件

1、注重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新风尚,在本单位、教育系统乃至全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夫妻双方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始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是周围人学习的楷模;

3、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参与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科创中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4、善于营造和谐型家庭、学习型家庭,夫妻携手,敬老爱幼,科学育儿,邻里和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公益事宜。

、东华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

(一)评选范围

男女双方都在教育系统工作、女方进校满三年且连续婚龄达10年及以上的夫妻。曾获得过东华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的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校级共评选不超过8对,各二级部门推荐一对。

(三)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

3、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在身边女性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家庭和谐。夫妻携手,互帮互学,敬老爱幼,科学育儿,邻里和睦,乐于助人,积极参与学校的公益事宜。

四、申报方法

1、申报单位必须是女方所在单位。

2、详实填写“推荐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其中“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栏须描述被推荐人近五年来获得的市级以上(教育系统模范佳侣及标兵)或校级及以上(东华大学模范佳侣)荣誉称号和得奖项目,一般为不超过1500字的文字材料介绍。

3、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周一)前上报《推荐登记表》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

4、校妇委会委员审阅材料,评审推荐2024年三八节表彰

 

联系人:周炳振    电话:67792219

 

附件: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登记表.doc

 

 

东华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

中国教育工会东华大学委员

                                    2023年11月16